海运保险索赔指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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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: | 广东深圳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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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一,货运保险索赔指引
当被保险人保险的货物遭受损失后,向保险公司的索赔问题就产生了。被保险人应按照保单的规定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,同时还应以收货人的身份向承运人办妥必要的手续,以维护自己的索赔权利。
1、损失通知:当被保险人获悉或发现保险货物遭损,应马上通知保险人,(收货人确定预估损失,超过免赔立即联系保险单上面的查勘代理机构,进行现场检验,shipper直接向国内的保险公司进行货损报案)以便保险人检验损失,提出施救意见,确定保险责任,查核发货人或承运人责任。延迟通知,会耽误保险人进行有关工作,引起异议,影响索赔。
2、向承运人等有关方提出索赔: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货时发现货物明显受损或整件短少,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,还应立即向承运人、受托人以及海关、港务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。当这些损失涉及承运人、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如码头、装卸公司的责任,应立即以书面向他们提出索赔,并保留追偿权利,必要时还要申请延长索赔时效。
3、采取合理的施救、整理措施:保险货物受损后,作为货方的被保险人应该对受损货物采取措施,防止损失扩大。特别是对受损货物,被保险人仍须协助保险人进行转售、修理和改变用途等工作。因为相对于保险人而言,被保险人对于货物的性能、用途更加熟悉,因此,原则上残货应由货方处理。
二,货物运输保险理赔所需的单据
您在获悉发生可能引起保险索赔的事故后,请立即联系保单上载明的查勘人报案。
国内货运险基本索赔材料清单
1、保单
2、货运单及运输合同
3、提单、船运单、装箱单(如非水运则无需提供该项)
4、司机行驶证、驾驶证复印件
5、货值证明(货物*或买卖合同或出库单等)
6、承运人的事故说明
7、货损货差证明(厂家检测报告;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、立案证明、消防证明、气象证明、海事报告等第三方出具的证明;签收单;过磅单等)
8、维修报价及维修*
9、被保险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三证复印件
10、被保险人银行账户信息(开户行要详细到XX 支行或分理处、开户名、账号)